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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五”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一)经济结构不合理。我市是以煤炭和矿产资源开发为依托发展起来的工业城市。目前,虽然形成了以煤炭、化工、建材、高载能为主的产业结构,但仍处于资源开发型经济发展阶段。
  (二)企业技术装备落后,管理水平低。我市现有的煤炭、化工、建材等支柱型企业,大部分建厂时间早、工艺设备和管理水平落后,科技含量低,浪费资源,污染问题突出。
  (三)城市生态系统脆弱,自净能力差。我市生态环境恶劣,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没有完全到位。重开发、轻保护的思想不同程度的存在,粗放型的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压力。土地沙化逐年加剧,在资源开发中产生的固废没有得到充分综合利用和有效处理,对生态环境影响加剧。
  (四)水环境质量有恶化的趋势。由于干旱少雨,地下水超采,地下水位已形成降落漏斗,部分水质恶化。黄河乌海段多项指标超标。
  (五)城市基础设施薄弱。我市目前还没一个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长期超标排入黄河;生活垃圾,采用自然沟壑倾倒填埋的处理方式,严重污染环境;医疗等主要危险废弃物也随生活垃圾排放,存在污染隐患。
  (六)噪声扰民严重。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扰民现象时有发生,投诉率升高。
  二、“十五”期末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目标和任务
  到2005年,达到得分的项目指标要有所提高,未得分项目指标达到得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力争进入全区前四名。具体目标:
  (一)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达到6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及回用率达到5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5%,四项指标实现得分并高于得分标准。
  (二)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797%、工业企业排放达标率达到70%、汽车尾气达标率达到70%,三项指标得分比“九五”期末有所提高。
  (三)二氧化氮年平均值、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危险废物处置率、自然保护区覆盖率、环境保护机构建设、“三同时”执行合格率、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工业企业排污费征收十项指标得分继续保持满分。
  (四)单位GDP能耗和用水量要力争接近得分标准。
  三、加大大气环境治理力度,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
  经贸部门要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发展洁净煤技术,促进燃料结构的调整,逐年削减燃煤总量。建设部门要加强建筑施工环境管理,有效控制城市扬尘;积极推广采用电热膜、地热、太阳能集中供热技术,继续加大旧城区改造力度,积极推进热电联供、集中供热和煤气入户工作。规划部门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功能区划,从城市环境容量和资源保证能力出发,调整城市空间布局,逐步解决城市功能区混杂问题,有计划搬迁严重扰民企业。公安部门要加强道路运输环境管理,加强汽车尾气监测,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
  四、实行总量控制,不断提升污染防治水平计划、经贸、环保部门要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法规,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通过“以新带老”,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结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关闭污染严重、浪费资源、危害人民健康的企业,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工艺,禁止被关闭淘汰企业的落后生产装置和设备向我市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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