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2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2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关于2002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纠风办 二○○二年七月二日)
为全面加强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搞好今年的纠风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2002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纠办发〔200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2002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廉政、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工作机制为目标,以执法监督、经济管理、公共服务部门及其服务窗口为重点,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依靠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以群众的满意与否为唯一的衡量尺度,努力提高我市行业作风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我市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在市委和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政府纠风办负责具体工作。各区、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责任体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专门抓,明确具体的办事机构和人员。要做到组织领导、工作方案、目标措施“三到位”。
三、评议的对象范围和时限
对象范围:公安、工商、地税、国税、建设、卫生、交通、教育体育、电力、邮政、电信、移动、计划、经贸、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水务、农牧业、林业、文化、计生、审计、广电、环保、统计、药监、质量技术监督、规划、民政、司法、法院、检察院、烟草、人行、农发行、工行、中行、建行、农行、中保公司、中保人寿公司、联通公司等44个部门和行业及其基层站所。其中市环保局、文化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市纠风办重点指导的部门。
时限要求:各部门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行风评议的具体时间,但务必于11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