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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兴市活动的意见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兴市活动的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产品质量法》、《质量振兴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若干问题的决定》,积极推动全市开展质量兴市活动,使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跃上新台阶,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质量兴市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为了适应加入WTO的需要,依照《产品质量法》,以“两增两提”为目标,以提高产品质量和总体质量水平为主,促进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市场引导相结合;坚持依靠科技进步,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法制监督,建立市场准入机制,促进企业管理上水平,产品上档次;鼓励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改善和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
  二、质量兴市活动的任务
  (一)第一期目标从2002年到2005年,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全国中等水平。
  1、主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重点产品可比跟踪抽查合格率达到80%;
  2、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率达到80%;
  3、工业产品质量等级品率达到85%;
  4、新增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企业5家;
  5、争创“内蒙古名牌产品”及“内蒙古名牌农畜产品”2个以上,创建在国际、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的产品1个;
  6、不出现新的无标生产;
  7、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其中优良品率达到40%;
  8、有50%以上的主要服务企业实现服务质量的制度化、程序化和标准化;
  9、主要农畜产品全部良种化,蔬菜、瓜果、粮食种植全部达到无公害标准。
  (二)第二期目标到2010年,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全国中上水平。
  1、主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重点产品可比跟踪抽查合格率达到90%;
  2、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率达到85%;
  3、工业产品质量等级品率达到90%;
  4、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30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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