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为强化对禁牧工作的检查和督促,决定成立禁牧工作检查督促组,由金奎同志任组长,重点督查各区今后各阶段禁牧工作安排的落实情况。市禁牧工作检查督促组会后立即安排部署,下去开展工作。在工作中力求做到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工作安排突出重点,工作措施见效可行,工作力度坚决强化,体现“专人负责,限定时间,解决问题”。禁牧办注意突出抓好自身工作,有关部门要注意形成合力,既体现协调推进,又体现工作主动性,做到善于揽事不扯皮,勇于承担不攀比。对各区的工作状况、领导态度,必需做到“专题研究、分段评价,及时督促、立即通报,一把尺子衡量”。检查督促组下设两个小组,第一小组为禁牧移民搬迁督查组,负责检查督促牧民搬迁工作,由杨贵亮同志任组长,冯庆保同志任副组长;第二小组为禁牧现场督查组,负责检查督促禁牧情况,由张永亮同志任组长,乔建国同志任副组长。市禁牧办要办好工作通报,及时向市四大班子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通报中必需体现表扬或批评曝光等重点内容。
五、会议再次重申,禁牧工作实行以区为单位的责任制,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各区政府要把已经出台的禁牧令落实到位,把宣传组织工作落实到位,把具体的措施和方法落实到位。各区对牧民搬迁必需加大工作力度,必需做到“人迁房拆,畜随人走”。
六、要加大对禁牧工作的执法检查,禁牧现场督查组要组织草原站和林业公安等部门组成执法队伍进行经常性现场检查,对违反禁牧规定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各区、各乡镇也都要建立长期管护队伍。市林业局要尽快提出保护林木植被和禁牧处罚的具体办法报市政府。
七、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领导不力、玩忽职守、工作造成重大失误的地区、部门的人和事,检查督促组要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予以追究。
八、各区、各乡镇要认真做好禁牧的其他前期工作,特别是要抓好搬迁牧民的牲畜棚圈建设,必须保证提前筹划好饲草料的调运和储备,必须保证解决好牧民用水用电问题,必须保证做到“有水、有电、有饲料、有棚圈”。检查督促小组要加强对这些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参加会议人员:市政府副秘书长薛文,市林业局张永亮,市财政局段小平、冯庆宝,市农牧业局张文增、郑永军,市生态办乔建国,海勃湾区余响、马万里、田志忠,乌达区包俊才,海南区李杰、曹蒙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