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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全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二年十二月四日

全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实施方案
(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为了贯彻落实冬防会议精神,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切实保障全市各族人民安全愉快的欢度“元旦”、“春节”,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杜绝群死群伤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市政府同意,成立“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云高怀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薛 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新德 市公安局副局长
  顾文友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
  张曙光 市经贸委副主任
  张百会 市文化局副局长
  李质一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范永林 市广播电视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顾文友兼任。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安排部署冬防工作任务,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定期向市政府分管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反馈通报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冬防工作的步骤和措施
  今冬明春的防火工作从11月15日开始明年5月20日结束,以“两所”(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四重”(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为主要检查对象,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动员阶段(11月15日至12月5日)
  各区、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冬季防火工作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安排部署,并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冬防工作方案。各区、各单位冬防方案于12月15日前报市消防支队。
  (二)宣传教育阶段(12月16日至12月25日)
  围绕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消防法》,如何履行好自己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等问题,开展座谈、讲座、研讨和宣传等形式多样的活动;“119”消防日活动期间,市消防支队将已建成的消防安全教育基地向全社会开放,公安消防支队组织各行业、各单位的领导、职工和社区群众、中小学生到消防站参观学习。冬防期间市内各媒体要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工作,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消防安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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