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要求,我市各乡、镇所属的农村学校全部实行在市政府领导下,分级管理、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要制定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增大扶持力度,组织助学活动,强化教育督导检查,保证各区义务教育按计划实施。各区政府对本地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到统筹规划、统筹经费、统筹管理,统一发放教职工工资,并负责中小学校长、教师的管理,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乡镇政府对组织实施义务教育负有直接责任,要按规定筹集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继续发挥村嘎查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作用。乡、村都要制定乡规民约,维护学校的治安和安全,保证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制止辍学现象。
(九)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的保障机制,切实保证中小学教师工资的发放。要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管理上收到各区,由各区财政部门按规定的工资数额统一发放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
(十)要认真研究解决部分学校班模过大的问题,切实解决好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残疾儿童教育等问题。
(十一)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认真组织实施“危房改造工程”,按要求落实各项配套资金,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要积极实施地区间教育对口支援协作,开展市内城市学校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学校工作。要积极开展贫困生状况调查工作,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扶困助学项目。积极运用财政、金融、税收政策,鼓励社会、企业和个人投资办学或捐资助学。同时要在贫困地区使用经济适用型教材和推广循环教材。各地要积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助学活动,帮扶贫困家庭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把中小学生辍学率严格控制在规定比例之内。
各级教育、计划、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收费的专项治理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全面清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切实减轻学生经济负担。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十二)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任务。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深入领会并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不断推进我市素质教育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