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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快我市基础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落实基础教育的战略地位,积极推动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一)基础教育是实施科教兴市的奠基工程,对提高民族素质,培养各级各类人才,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要遵循《决定》和《实施意见》确立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基础教育摆在优先地位并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切实予以保障,以确保教育发展适度超前。
  (二)“十五”期间,我市要继续坚持把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以下简称“两基”)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两基”达标与巩固提高并举并重。未实现“两基”达标的地区全部达标,同时,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办学的质量和水平有明显提高。全市小学毕业生升学率稳定在98%以上,青壮年非文盲率稳定在96%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0%以上,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学前三年教育基本满足社会需求。不同地区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任务是:
  1、海南区巴音陶亥乡和海勃湾区新地乡要积极落实“两基”达标任务,各项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加强巩固提高工作,到2005年达到全市“两基”巩固提高的标准。
  2、已经实现“两基”达标的各乡镇(包括原农委系统改制的乡镇)和两矿业公司学校及1997年收归政府的原企业学校,重点抓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要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和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使学校的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明显提高,达到自治区规定的巩固提高标准。学前三年教育的普及率达到70%左右。同时,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实施6周岁入学,以促进学前与小学教育的合理衔接。
  3、各区建成区范围内,要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满足社会对学前三年教育的需求。全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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