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市交通局副局长、水务局副局长、农牧业局副局长、林业局副局长、电业局副局长、乌海火车站站长、建委建工科科长、市公路管理局局长、市抗震办主任。
职责:
(一)迅速组织抢救被压人员。
(二)抢救国家重要财物、机要档案、文物等。
(三)抢修道路、桥梁、交通运输设施。
(四)抢修、恢复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
(五)负责急救物资的存放、看管工作
(六)帮助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四、交通运输工作组(设在市交通局)
组长:市交通局局长(电话:2028222)
副组长:市交通局副局长、乌海火车站站长、飞机场负责人。
成员:乌海火车站车务段段长、工务段段长、市公路管理局局长、公路工程局局长、运输管理局局长。
职责:
(一)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工作。
(二)划定飞机空投点和直升机临时机场,确保救灾物资的及时调运,保证灾民的疏散和伤残病员的转移、转院。
(三)协助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抢修工作组做好被毁坏的公路、铁路、桥梁等抢修工作。
五、通信保障工作组(设在通信乌海分公司)
组长:通信乌海分公司经理(电话:2085868)
副组长:市委机要局局长、联通乌海分公司经理、移动通信乌海分公司经理、通信乌海分公司副总经理。
成员:通信乌海分公司建设部部长、联通乌海分公司分管副经理、移动通信乌海分公司分管副经理。
职责:
(一)保证抗震救灾指挥部与灾区及各部门的通信联络。
(二)及时组织力量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尽快全面恢复通信。
六、电力保障工作组(设在乌海电业管理局)
组长:电业局局长(电话:2028337)
副组长:电业局副局长、电业局安检部。
成员:农电公司经理、大用户管理局局长、海勃湾电力有限公司、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公司、乌达发电责任有限公司。
职责:
(一)恢复被破坏的发、送、变、配电设备的运行。
(二)恢复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
(三)保证灾区电力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