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负责向国家和自治区慰问团汇报灾情,做好慰问的安排工作。
(四)编写抗震救灾简报,把好震情新闻报道关。
(五)负责接待协调工作。
(六)处理指挥部其它日常工作,当好指挥部参谋。
应急专业工作组
一、地震工作组(设在市科技局)
组长:市科技局局长(电话:2036423)
常务副组长:地震局局长
副组长:市建委副主任、交通局副局长、水务局副局长、农牧业局副局长、林业局副局长、气象局副局长、电业局副局长。
成员:市地震局副局长、科技局办公室主任、海勃湾区、海南区、乌达区科技局、市建委抗震办主任、地震局科室负责人、乌海地震台台长、哈图乌素地震台台长、气象局预报室主任。
职责:
(一)确定地震三要素、地震类型,作好地震监测预报和震情跟踪工作,及时向指挥部、自治区地震局通报震情动态和趋势判定意见,提出防范措施。
(二)进行地震现场考察。
(三)组织或参与震害损失评估和灾情上报。
(四)协助宣传工作组作好防震减灾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
(五)为指挥部提供其它与地震有关的信息,提出有关工作建议。
二、医疗卫生工作组(设在市卫生局)
组长:市卫生局局长(电话2021145)
副组长:市建委副主任、水务局局长、农牧业局局长、环保局局长、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卫生局医政科科长、药政科科长、防疫站站长。
成员:市人民医院院长、中蒙医院院长、两矿业公司医院院长及各大医疗单位负责人。
职责:
(一)确定医疗救护工作队的布局和工作区,统一调度医疗力量。
(二)迅速组建震区中心医院,及时提供灾区所需药品和器械。
(三)做好伤员的紧急处治和危重伤员的转移、登记、护送工作。
(四)及时检验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做好卫生防疫、人畜疫病防治和污染源、传染源的处理工作。
三、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抢修工作组(设在乌海军分区)
组长:乌海军分区参谋长(电话2024531转)
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经贸委副主任、建委副主任、武警乌海支队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