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市范围内发生中等破坏性地震,由市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地震应急工作,并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给予指导、协调和支持。
(三)我市范围内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特大破坏性地震,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直接组织领导地震应急工作。市人民政府承担和负责实施地震应急工作,请求国务院给予指导、协调和支持。
(四)如果地震发生在我市与相邻盟市旗县或邻省区交界处或区与区交界处,由地震震中区人民政府和主要受灾区的人民政府负责,其相邻地区的人民政府,要相互配合,大力协助,共同做好地震应急工作。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发布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按照本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和实施震区、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第二章 地震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或临震预报发布后,市政府立即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按照本预案,组织领导指挥地震应急工作。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即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十三个应急专业工作组。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市政府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各副市长(按市长工作分工,指挥对口专业组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人
市委办公厅负责人
市政府秘书长
乌海军分区参谋长
成员:海勃湾区政府、乌达区政府、海南区政府、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公司、神华集团乌达矿业公司、市委机要局、市计委、经贸委、教体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建委、交通局、水务局、农牧业局、林业局、卫生局、环保局、广播电视局、建委抗震办、地震局、乌海日报社、国家安全站、气象局、乌海铁路办事处、人行乌海分行、农发行乌海分行、中行乌海分行、农行乌海分行、工行乌海分行、建行乌海分行、人寿保险公司乌海分公司、人民保险公司乌海分公司、石油公司乌海分公司、乌海电业局、 乌海火车站、通信乌海分公司、联通乌海分公司、 移动通信乌海分公司、武警乌海支队、消防支队、市红十字会。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
主任:秘书长兼(电话2999668)
副主任:各专业组长
职责:
(一)协调和组织指挥部各专业组的工作,传达指挥部命令。
(二)掌握震情和地震动态,及时向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社会通报灾情和抗震救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