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革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的基础上,以创建现代生育文化为目标,以转变婚育观念、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意识和能力为目的,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建立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新格局。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纳入先进文化建设总体规划,融入“三下乡”、“四进社区”、“青年志愿者服务”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之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大宣传”、“大联合”局面。
拓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内容,深入开展以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为主要内容的计生科普知识教育,全面开展青少年青春期健康教育和男性生殖健康教育,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妊娠和性病的发生。积极开展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和婴幼儿早期开发,促进人口素质的提高。创新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方式和手段,加大宣传教育的科教含量,适应各类人群的不同需求,探索便携式、温馨化、个性化自选教育等新的宣传渠道。加强信息引导,依托政府网站办好“乌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网页”,提供网上服务,增强宣传教育服务的实际效果。
(四)改革和完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体制。
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及各级工作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工资全部由财政投入,纳入年初预算。农村税费改革要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项目开支经费进行科学测算,确保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信息化建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项目的开支列入乡级财政预算,并予以保证。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积极建立和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体制,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有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后,各级财政应相应增加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同时,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开发计划生育产业、拓展服务领域等形式,增强自我造血功能。
(五)改革人口与计划生育干部人事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加强各级计划生育部门领导班子建设,配好各级计划生育部门一把手。在基层机构改革中,要保证计划生育工作和服务机构的设置,每个乡镇、街道都要配备2名持有计划生育执法证的公务员,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至少要配备2名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竞争上岗、公开招聘等措施,淘汰不适应工作要求和不受群众欢迎的工作人员,培养和引进一批素质较高的业务骨干。基层要普遍建立岗位责任、考核评估、以效计酬等制度,逐步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要重点调整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结构,增加专业技术干部比例。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计划,采取多种途径培养人才,提高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使干部树立六种形象即“笔杆子”形象、“智慧型”形象、“活电脑”形象、“老黄牛”形象、“勤务员”形象、“文明用语、整洁干净”的个人形象。
(六)改进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