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委、政府关于对2005年全市农区6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决定
(乌党字〔2005〕13号 2005年11月9日)
我国从上世纪70年代初开始,为了控制人口数量,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我市广大农区响应党的政策,认真履行职责义务,积极实行计划生育,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贡献。他们在自觉服从国家控制人口计划的同时,个人和家庭的利益做出了极大的牺牲。进入21世纪后,早期响应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逐步进入老年期,为切实解决他们老无所养的后顾之忧,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市委、市政府决定,实行全市农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经摸底排查、登记审核、公示上报,对符合农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19名同志,给予每人每年奖励扶助金600元,直接扶助到户。
附件:
2005年乌海市农区6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名单
海南区
巴音陶亥乡东红村 李金举
巴音陶亥乡巴音陶亥村 郭宽喜
巴音陶亥乡四道泉村 刘保拴 李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