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达不到保留条件的,要于12月15日前实施关闭。小煤矿的关闭工作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要严格实行“三不留、一毁闭”的标准,确保关闭煤矿彻底关掉,不留后患。
公安部门要切实做好小煤矿关停工作期间的维护稳定工作。
为加大煤矿关停工作力度,市里已经成立三个督导组分赴三区,对煤矿关闭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乌达督查组由市委副书记刘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镐、市政协副主席刘伍才带队;海南督查组由市委副书记韩琦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文俊、市政府副市长徐德林、市政协副主席杜建明带队;海勃湾督查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何永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伊英、市政协副主席马武带队。
三、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近日,市政府将组织各区政府、各部门对各行业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检查的重点是煤矿、危险化学品行业、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等事故易发行业和领域,也包括石油、化工、冶金、建筑、建材、轻工、纺织、电力、民用爆破器材、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等行业和领域,对火灾事故易发点也要进行重点排查。坚持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市区两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各区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和解决遇到的问题。要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调查分析我市安全生产现状,明确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逐一查明每户企业的具体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逐步做到“一企一策”、“一企一案”。
四、狠抓重点环节,努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严格执行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及《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国家安监总局和自治区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允许进行生产。各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未达到安全条件的高危企业一律不予受理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的监督管理,对关闭和整改的矿山,要落实责任到人,实行跟踪检查、实地检查,严格杜绝“停而不整、关而不实”的现象发生。
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高效的抢险救援机制,一旦发生事故,能够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市、区国土资源、公安、煤炭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集中打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办法,严厉打击非法盗采和超层越界行为,维护正常的矿业开采秩序,消除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