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乌海政办发〔2005〕5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驻市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05〕19号)、12月7日自治区政府主席办公会议精神及我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吸取乌达区巴音赛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11·11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监管,确保2006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各区、各部门要在2005年12月10日-2006年1月31日50天的时间内,集中组织人力、物力,齐心协力、分工负责、不留死角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现将《乌海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各区、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各区、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亲自组织、部署、督查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肩负起安全生产领导和监管的重要责任。
二、此次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且安排在年终岁尾,各区、各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并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要全面、认真、不留死角,责任到人,要与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结合起来,同步安排布置、同步组织实施,要切实达到发现和整治安全隐患、调查研究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重点和难点,为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可靠依据,确保元旦和春节期间安全稳定的目的。
三、突出重点,务见成效。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是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及城市公用设施、公众聚集场所和文化娱乐场所、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锅容管特、学校及教育体育设施等行业和领域。建材、冶金等其它行业和企业也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活动以各区、各部门组织为主,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将定期组织抽查,对于不认真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或整治方案制定落实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