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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及领导职责的通知(2006修改)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及领导职责的通知
(乌海政发〔2006〕1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重新修改制定了《乌海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及领导职责》,请各区、各部门、各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并对乌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做如下调整:
  主 任:
  徐德林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
  周宏伟  市政府秘书长
  杨茂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 毅  市公安局局长
  李 杰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凤兰  市总工会主席
  成 员:
  卢利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人防办主任
  包 野  团市委书记
  林 涛  海勃湾区政府区长
  丁欣亮  乌达区政府区长
  宋晓春  海南区政府区长
  郭金伯  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李怀国  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温治学  神华集团乌达矿业公司总经理
  吴智利  市安监局副局长
  刘洪运  市教体局局长
  刘新德  市公安局副局长
  聂瑞声  市监察局局长
  苗耀增  市民政局局长
  胡立华  市财政局局长
  任文义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俊林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雍炳伟  市建设委员会主任
  赵忠武  市水务局局长
  杨贵亮  市农牧业局局长
  张永亮  市林业局局长
  刘德光  市商务局局长
  化金贵  市文化局局长
  胡雪峰  市环保局局长
  王利春  市广电局局长
  王肆虎  市规划局局长
  全觉民  市卫生局局长
  赵 凯  市煤炭局局长
  吕万海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杨 林  市工商局局长
  郭洪江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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