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乌海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乌海市旧城拆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乌海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乌海市旧城拆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乌党办字〔2006〕10号)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企事业单位党委:
  自2001年实施旧城拆迁改造以来,我市加快了居民住宅小区建设,提高了居民的居住水平和质量,极大地改善了城市环境面貌。但是,目前存在的拆迁难问题,影响了拆迁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切实加强对我市旧城拆迁工作的领导,协调推进新旧城区建设步伐,市委、政府决定,成立市旧城拆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刘 彪   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
  李志民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梁树平   市委副秘书长
  魏艾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关旭汉   海勃湾区委副书记
  莎仁高娃  乌达区委副书记
  王有军   海南区委副书记
  信 蕊   海勃湾区政府副区长
  孔庆文   乌达区政府副区长
  陈 洁   海南区政府副区长
  张志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傅庭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静   市监察局副局长
  雍炳炜   市建委主任
  訾 平   市建委副主任
  李建英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云涛   市司法局副局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