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就业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再就业培训资料整理和保管工作的通知
(重就局发〔2005〕14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办);
为做好再就业培训班资料整理和保管工作,按照《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再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4〕108号))中关于对再就业培训班申请再就业培训费的相关资料,应分年按班别建档留存的要求,现对进一步完善再就业培训资料整理、保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再就业培训班资料总目录
各区县(自治县、市)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应将上年度本地区开办的再就业培训班的情况统一汇总,建立再就业培训斑资料总目录。
二、再就业培训班资料整理的方式、内容和时间要求
(一) 整理的方式.再就业培训资料整理应以培训班为单位,每个班的资料单独整理立卷,避免出现混装情况。资料由承担教学的再就业培训机构报送,或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审批时留存件提供。
(二) 整理的内容。保存的资料分为基础资料和其它可以装入资料两部分:
1、基础资科部分内容为;
(1))重庆市再就业培训班申请表(原件);
(2)重庆市再就业培训班学员登记表(原件)
(3)重庆市再就业培训班学员结业花名册(原件);
(4))学员培训报名资格证件复印件(下岗证、职工失业证、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的证明、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待证等);
(5))重庆市再就业培训班再就业人员花名册(原件);
(6))学员实现再就业各种证明、证件(劳动合同、用工协议复印件,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开据的再就业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7)重庆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情况表(原件);
(8)再就业培训班教学计划;
(9)培训结业考试试卷一套(专业理论考试和实际技能操作考核资料各一份).
2、其它可以装入资料部分内容为:
(1)定向培训协议书(合同、委托书);
(2)培训班图片资料,
3、整理的时间。各区县(自治县、市)应于每年度第一季度前,将上年再就业培训班资料收集齐全,并整理、立卷,集中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