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信息交流、督促检查。办公室设在基本建设处,由龙和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胜、戴修志、丁扬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都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辖区范围内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职责分工
  根据分级管理和业务归口管理的原则,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市水利局负责市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治理工作,对区县(自治县)负责建设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负责所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治理工作,部署、督查指导本辖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治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主管单位直接负责所管项目的专项治理工作。
  市水利局有关处室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所管理业务领域建设项目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规划计划处负责水利规划、项目立项审查审批、投资计划管理等工作;基本建设处负责市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综合管理并牵头城镇堤防、“九五”渠系、拓展区供水等工程;水土保持处负责水土保持建设工程;农村水利处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泵站建设与改造工程;市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中心负责农村水电工程;办公室负责水利系统信息化工程,指导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政策法规处负责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地方性水法规、规章和重要的规范性文件的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处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查处建设单位的违法违纪行为;总工办负责水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及水利工程建设技术审查;水资源处负责水资源方面行政许可审查审批;河道管理处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及涉河行政审批;财务处负责各项水利资金使用的综合管理;移民工作处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科技处(局安办)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审计处负责对全市水利行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水利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等进行审计监督;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水利局监察室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案件查办工作;水电设计院负责有关水利规划编制、勘察设计等工作。
  二、任务分解、主要措施和责任单位
  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任务分解为5个方面、30项主要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目标任务:着重解决或避免擅自改变规划、未批先建、违规审批、设计粗糙、“报大建小”、不按程序变更设计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提高投资效率。
  主要措施和责任单位:
  1.加强水利规划管理。完善水利规划体系,把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作为项目审查批准的重要依据;加强水利规划的编制和管理,优化重大项目布局,强化资源配置,保障公共利益;加快规划编制、协调审批进度,实施专家评议制度,提高公众参与度,强化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管,开展重点规划后评估;依法批准的水利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牵头单位:规划计划处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