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秀山府办发〔2009〕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全国、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县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安排部署,全力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安定的春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我县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春节期间人流、物流运输量激增,交通运输压力增大;煤炭、烟花爆竹等生产企业为赶工时、赶任务,经常需要加班加点,极易造成人员疲劳,放松安全警惕而引发事故;春节各种娱乐活动剧增,加上冬季风干物燥,是火灾的高发季节,极易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部分乡镇和部门安全防范意识有所下降,思想有所麻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务必要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严格按照全县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安排部署,务必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做到警钟长鸣;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安全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做好事故防范工作,确保我县今年春节期间安全稳定。
二、突出重点,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春运交通安全监管。春运期间,公安交管、交通运管等部门要按照县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秀山府办发〔2009〕4号)要求,制定详细的春运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巡查、督查和整治活动。重点开展客运企业、乡村道路和黑危路段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不留后患。要加强对违禁物品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对三轮车、两轮摩托车、农用车非法载客必须坚决取缔。交通、海事、渔政部门和乡镇政府要落实人员,加强渡口、码头、重点水域的现场值守和巡航,对客渡船实施重点监管,严禁渔船、自用船非法载人。铁路部门和沿线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道口和沿线交通管制,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护路联防责任,保证列车和行人安全。
(二)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县打非办要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在春节期间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开展大规模的清剿行动,严防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反弹。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负责本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清剿工作。特别是洪安、梅江、平凯、清溪等重点乡镇,要采取非常措施,确保安全。同时,按照县政府《
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09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秀山府办发〔2009〕5号)要求,切实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