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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秀山府办发〔2009〕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09年2月10日上午8时40分,保安乡李高村大寨组个体驾驶员石化军,驾驶湘U51780双排座小货车搭乘12人为本村下岳组吴辉到里仁乡接亲。从里仁返回至保安乡交界处(小地名马岩)水泥桥时,因操作不当,翻于左侧3米高水泥桥下,造成石化军当场死亡,12人不同程度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县政府代理县长王杰,副县长王木林立即作出重要批示:一是县卫生局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全力救治伤员;二是里仁乡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全力做好死者家属和伤员的安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三是迅速将事故情况通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不漏过任何环节,确保不出事;四是县政府办公室迅速拟发紧急通知,安排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五是相关部门立即开展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调查,严格责任追究。

  为及时贯彻落实县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防止事故发生,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客观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2.10”乡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惨痛,充分暴露出当前我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问题突出:一是部分乡镇和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思想麻痹,监管不力;二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农用车、三轮车、两轮摩托车载客现象十分突出;四是执法部门查处不严格,整治不彻底。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举一反三,坚决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严防事故发生。目前正是节后春运工作、县“两会”召开的关键时期,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务必要按照县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秀山府办发〔2009〕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秀山府办发〔2009〕6号)、《关于印发2009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秀山府办发〔2009〕7号)、《关于转发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2009〕8号)等文件要求,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别是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严防事故发生。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制订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专门人员,特别要落实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一盯一”人员,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方案于2009年2月11日17:00前报县政府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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