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负责省管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指导道路、水路运输和民航机场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路政、港政、航政、运政管理工作。依法承担船舶、海上设施和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工作;指导港口引航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国、省道干线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农村公路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六)负责省内民航机场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省内民航机场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章制度。
(七)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和民航机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指导交通建设融资平台和融资机制的建设;指导公路通行费、水路交通规费的稽征,负责省内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相关专项补助资金和公路通行费、水路交通规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八)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进步,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开展我省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交通运输经济技术的合作与交流。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交通运输厅设10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厅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文秘、重要会务、信息、信访、机要、保密、档案、目标管理和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归口、承办全省性交通运输应急宣传和重要主题宣传活动,承办行业性新闻发布活动。
(二)政策法规处。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的体制改革和法制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政策研究与拟定;负责起草有关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的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三)规划计划处。组织编制全省公路、水运、航空等相协调的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起草相关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全省民航机场、公路、港口、航道建设年度投资计划的意见;组织相关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审查工作;负责综合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四)财务审计处。管理水路运输规费、公路通行费和机场建设费,承担交通建设融资机制和融资平台的建设;组织编制全省交通运输资金年度预算;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其财务预决算的审核和财税检查,负责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和直属单位经费使用的监督和内部审计,指导和管理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财务与审计工作。
(五)运输处。组织拟订道路、水路运输和参与拟订物流行业政策、制度和价格;协调重点物资、紧急物资运输和春运、抢险救灾、军运工作,参与口岸开放、联合运输协调工作;维护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负责道路、水路运输业的行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