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特大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重大贡献的。
3.正在安全生产体制建设、法制建设、队伍建设、科技进步、理论研究、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
三、评选推荐方法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在所在单位和本地区范围内公示2日。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质量。评选重点要坚持面向基层和一线。
(三)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要分别填写《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附件2)和《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附件3)一式三份。先进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文字精练,字数在3000字左右。上述材料要内容真实,手续齐全,逐级加盖人事部门和安全监管或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印章。各地区的推荐名单应于2007年1月9日前报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这次评选推荐工作,市人事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成立重庆市评选推荐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本次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附件:1.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
3.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重庆市人事局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一月八日
(联系人:马长江,联系电话:67511639)
附件1:
重庆市评选推荐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
先进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 肖健康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王金林 市人事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厅局级)
成 员 李 淮 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长
向亚平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 向亚平(兼)
附件2:
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
先进集体审批表
呈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