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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评选推荐重庆市外事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

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评选推荐重庆市外事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
(渝人发[2007]1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外事办公室,大型企业,高等院校和有关单位:
  直辖十年来,我市外事战线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勤奋工作,拼搏进取,全面推进了我市对外经济、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交往与合作,取得了外国在渝设领、设立记者站和因公出国管理、友城结好等方面工作的重大突破;多次成功举办AAPP会议、亚太市长峰会等大型国际会议,各项外事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以上各项工作,对于提升重庆形象、推进重庆与世界的交往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重庆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和健康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不断推进我市外事工作再创新成绩、再上新台阶,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将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一批直辖十年来为全市外事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现将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本次主要评选表彰直辖以来在全市外事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基层单位。
  (二)表彰名额:评选表彰“重庆市外事工作先进集体”共 34个,其中区县所属外事工作机构15个、大专院校所属外事工作机构7个、企事业单位所属外事工作机构12个。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开展外事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意见,充分发挥外事工作在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积极作为,工作基础扎实,机制健全,成绩突出。
  (三)积极推动本单位、本部门外事机构体制改革,探索新形势下外事职能转变,领导集体凝聚力强,在群众中威信高,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坚持“外事为民、服务发展”理念,职工队伍思想稳定、政治素质好、作风正、业务精。
  (四)按照外事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要求,积极推行科学规范管理服务工作,做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
  三、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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