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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黑龙江省流行性出血热综合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黑龙江省流行性出血热综合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卫疾发〔2008〕259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

  黑龙江省是我国流行性出血热(简称出血热)严重流行的地区,已有70多年的历史。近几年全国出血热发病率明显下降,而我省的发病率虽然逐年略有下降,但仍位居全国第一,新疫区不断出现,疫区的类型不断发生变化,已从单纯姬鼠型向以姬鼠型为主的混合型疫区演变,形势不容乐观。出血热疫情主要发生在农村,患者多为青壮年劳动力,因此,出血热的流行不仅对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作为农业大省,出血热也对我省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影响,是我省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因此,出血热防治一直是我省疾病预防控制的工作重点。为进一步执行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强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疾病预防控制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开展以疫苗接种、灭鼠防鼠、健康教育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控制出血热流行,为全省人民办实事,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全省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总目标

  免疫预防为主,全面落实综合防治措施, 2008 年全省出血热发病率较上一年降低30%;实施重点免疫的地区发病率下降50%。

  (二)具体目标和工作指标

  1、接种出血热疫苗,重点地区的重点人群免疫接种率达70%以上。

  2、通过广泛宣传教育,使群众重点人群了解出血热的危害及防病常识,重点人群出血热防病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3、加强环境治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和改善环境卫生,在居民区全力清除鼠类可能生存栖息的场所,切断流行性出血热的流行环节。

  4、加强流行性出血热血清学核实工作,血清符合率不低于90%。省疾控中心对监测点所在县30%样本进行的血清学试验复核。

  5、强化流行性出血热监测和个案流调,对新发现的流行性出血热临床诊断和实验室诊断病例个案调查率达到80%以上。

  6、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出血热高发病县相关业务人员培训率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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