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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

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
(渝人发[2007]3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重庆新华书店集团:
  近年来,我市新华书店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及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促进新闻出版业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人事部和新闻出版总署决定,联合表彰一批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并分配给我市新华书店系统先进集体2个,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1名。根据国人部发[2007]1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我市新华书店系统内各级新华书店。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范围:在新华书店系统工作的在职干部职工,且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五年(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称号的人员不参加此次评选)。
  对推荐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事业单位先进个人授予“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对评选出的企业先进个人授予“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对评选出的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颁发奖章及证书,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和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出版发行工作,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工作扎实,勤政廉政,率先垂范,同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1、效益明显,业绩突出。能够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出版发行的各项工作部署,主动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及经营方式,拓展业务规模,提高营销和服务质量,主要经济指标或业务工作达到业内先进水平。
  2、企业改革成果显著。能够按照全国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工作的任务要求,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切实转变经营方式,提高经济效益;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突破,在构建现代出版物市场营销体系方面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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