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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三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日)宣布失效或废止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人发〔2007〕6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人事(教育)处,有关企业、高校人事(继续教育)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05〕73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22号)精神和《2006-2010年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渝人发〔2006〕145号)要求,现将《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

  为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确定的国家重大人才培养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简称“653工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05〕73号)和人事部《关于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的意见》(国人部发〔2006〕122号)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按照中央对重庆新时期新阶段发展的“314”总体部署和大力实施科教兴渝和人才强市战略的要求,在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一些重要专业技术领域和我市优先发展的重点、优势产业中,以提升能力和更新知识为主要目的,开展大规模的继续教育活动。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紧跟世界科技发展前沿,紧密结合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着力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按照“政府主导、行业牵头、条块结合、社会参与、单位为主、个人自觉”的模式组织实施;加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整合各类社会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推进继续教育工作的社会化和市场化。大力宣传现代继续教育理念,积极营造创新学习氛围,全面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争取全社会对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创新继续教育施教模式和管理方式,大幅度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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