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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奥运会和哈尔滨第24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和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奥运会和哈尔滨第24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和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黑卫监督发〔2008〕263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按照《卫生部关于做好北京奥运会食品、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8〕19号)文件精神,为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以下简称“奥运会”)和我省2009年2月“哈尔滨第24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以下简称“大冬会”),切实做好我省“奥运会”和“大冬会”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和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的卫生保障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奥运会”、“大冬会”期间的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和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的卫生保障工作,尤其是我省“大冬会”涉及的地区,必须认真做好赛前及比赛期间的各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落实责任,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省厅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各阶段的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和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卫生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整体卫生水平,确保圆满高效地完成卫生保障工作。

  三、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08年6月1日-8月30日

  第二阶段:2008年12月1日-2009年2月28日

  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两个阶段专项整治行动的总结上报工作。2008年9月10日前,将附件5与第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一并上报我厅卫生执法监督处。

  附件:1、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3、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4、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5、“奥运会”和“大冬会”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和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联系电话:0451-85971182

  食品联系人:冯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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