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关于2006年度全省经营性公墓年检情况的通报
(粤民福〔2007〕31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
根据《关于广东省经营性公墓实行年检制度的通知》(粤民事〔1996〕34号)要求,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各市民政、国土和工商部门检查评审的基础上,联合对参加年检的85家经营性公墓2006年度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抽查和综合评审。经评审,广州市新塘华侨公墓等25家公墓年检结果为优良;广州市祥景陵园等56家公墓年检结果为合格;对违反规定接纳安葬遗体的陆丰市永久墓园金盆山分墓区定为不合格公墓,限期进行整改,待整改后视情况再组织复检;对经营管理不规范的广州市花都万福山庄、深圳西丽报恩福地墓园等2家公墓暂不评定,待整改后再视情况作出评定;对暂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广东从化永安堂不予评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6年度全省经营性公墓经营、管理情况
2006年,全省经营性公墓执行殡葬管理法规政策,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全年共安葬骨灰33342宗、华侨、港澳台同胞遗体712具,为群众提供了文明、优质的丧葬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了我省殡葬改革的深入发展。一是墓区建设不断完善,绿化美化有新发展。如广州市部分公墓进一步完善墓区基础设施建设,重新规划草坪葬、壁葬、塔葬等葬式的墓区。深圳市各公墓注重绿化、美化,做到“开发一片、绿化一片”,吉田墓园绿化覆盖率达95%以上。江门市结合全面推行生态葬法,逐步对全市已建立的经营性公墓按园林化、艺术化要求进行重新规划、设计并改造。广州市中华墓园、佛山市顺德飞鹅墓园均新开辟了艺术墓区。二是经营管理逐步规范,服务水平有新提高。如佛山市各公墓履行《佛山市殡葬行业服务公约》,并不断规范和完善财务管理、职工守则、董事会会议、电脑资料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汕头中华墓园、佛山市顺德飞鹅墓园、江门状元山陵园等公墓切实做好护墓费提取工作,提取比例高达营业收入的20%左右。茂名市金凤山公墓进一步建立健全经营管理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坚持每年清明节、重阳节为客户免费专车接送、赠送鲜花水果祭拜先人。三是加强培训和教育,队伍建设有新成效。如广州市中华墓园等公墓引进高学历管理人才,优化人才结构;组织学习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狠抓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强化“客户至上、服务第一”宗旨意识。中山市福荫园进一步健全廉洁自律约束机制,加强行风建设。四是引导群众文明办丧,促进葬礼葬法改革有新举措。如汕头市各公墓设置“鲜花祭拜区”、“无烟祭拜场”;佛山市顺德飞鹅墓园、三水区安泰墓园在清明节期间举办鲜花义卖活动。韶关市洞天陵园设立群众骨灰植树区域;东源县福寿园继续推行骨灰免费寄存服务。湛江市狮子岭陵园新建成了烈士陵园,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