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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GAVI项目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GAVI项目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卫疾发〔2008〕276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

  根据卫生部/全球免疫联盟(GAVI)合作项目要求,我省将利用GAVI项目结余资金,在全省项目县开展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及相关培训、宣传和督导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省卫生厅组织制定了《黑龙江省GAVI项目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黑龙江省GAVI项目乙肝疫苗
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卫生部/全球疫苗免疫联盟(GAVI)合作项目要求,我省将利用GAVI项目结余资金,在全省14个项目县开展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及相关培训、宣传和督导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的

  通过实施项目活动,进一步提高项目地区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减少未免疫人群,降低项目地区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和发病率。

  二、实施范围

  (一)在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鹤岗市、双鸭山市、大庆市、佳木斯市和绥化市共7个市的14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国贫县)开展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活动。

  (二)在上述14个国贫县开展培训和宣传活动。

  (三)支持对项目地区工作薄弱的国贫县开展督导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乙肝疫苗查漏补种

  1、接种对象: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乙肝疫苗漏种儿童。确保2002年以后出生的漏种儿童95%以上得到补种,如疫苗有剩余,经省级批准,可根据疫苗供应量扩大至2000年-2001年出生的儿童。

  2、工作内容与时间安排

  (1)摸底调查:以村(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对辖区内2000年以后出生的所有儿童进行乙肝疫苗免疫史调查,填写登记表(附表1),逐级汇总、上报汇总表(附表2)至省疾病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

  (2)疫苗补种:各项目地区根据摸底调查情况确定补种年龄组,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开展补种活动,填写接种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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