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评选推荐第二批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的通知
(渝人发〔2007〕74号)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宣传部、政府人事局、文联,各有关单位:
接中央宣传部、人事部、中国文联《关于评选表彰第二批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42号),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文联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宣传部、人事部和中国文联决定评选表彰第二批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50名,我市可以推荐2至3名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候选人。为做好我市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评选推荐范围:我市各民族中青年文艺工作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截至2007年7月31日),重点是活跃在第一线的优秀中青年文艺工作者。
已获得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二)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三)在某一艺术门类中有突出的艺术成就和特殊贡献,在全国范围有较大影响,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四)遵纪守法,道德高尚,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三、评选推荐办法和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文联、各市级文艺家协会、各企业文联、公安文联,可以推荐1至2名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候选人(如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不推荐),经重庆市评选推荐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汇总评审后,再向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推荐2至3名候选人。对拟推荐人选将在市内有关媒体和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评选工作要坚持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逐级审核上报。推荐单位要认真填写《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审批表》(附件2,此表可在人事部网站下载),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2000字左右,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于5月11日前报重庆市评选推荐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联组织人事部,联系人:王琳、刘勇,联系电话:67722368,联系地址:江北区建新西路4号拓展大厦26楼,邮政编码:4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