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市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1253号提案的复函(渝人函[2007]242号)

  三、关于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改善专家的科研工作条件的问题
  我市经过几年的努力,人才环境得到一定改善,各级领导更加重视发挥人才的作用,但仍然存在很多不足和不尽人意的地方。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这方面工作力度,拟尽快出台《重庆市专家管理办法》,规范和完善我市专家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大力营造发挥人才作用的良好氛围。
  四、关于重视专家知识更新的问题
  我市已建立了专家学术休假制度。学术休假是指专家在所在单位提供的休假时间内开展学术、技术研究工作的一种形式,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开展学术研究、学术交流、项目合作、做访问学者、进修、讲学、著书等内容。根据专家所在行业特点,休假期间学术活动所需时间的不同,学术休假的时间每年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少专家通过学术休假,参加国际国内交流活动,开阔学术视野,促进了学术创新和科研发展,取得较好的实际效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7〕9号),我局将按照国家人事部相关部署,认真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举办各类高级研修班,选派中青年专家赴海外进修,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各类人才的素质和能力。
  五、关于建立领导联系专家制度的建议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的决定》(渝府发〔2000〕63号)的精神,我市已基本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专家的制度,重大决策前专家咨询制度。一是2006年,市委下发了《市委直接掌握联系的高级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渝委办〔2006〕187号),确定了一批由市委掌握和直接联系的专家,加强了与高级专家直接联系工作。二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家对重庆发展的建议和意见,建立了政府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每次重大决策和政策的出台,都要充分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重大政策的调整都要举行听证会,听取专家意见,发挥专家的作用。三是我局在重庆人事人才网开设了“专家服务之窗”。建立了政府职能部门与专家沟通的桥梁,政府职能部门可通过“专家服务之窗”发布国家和市有关政策、工作信息,解答专家咨询、回复专家意见和建议;专家可通过“专家服务之窗”咨询政策、发表意见和建议。四是慰问专家在我市已形成制度。每年的元旦、春节期间,市领导、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及相关部门领导都要走访慰问院士及有关专家,举办专家迎春团拜会,各区县和部门都采取寄发贺年片和慰问信、召开专家座谈会、走访等各种方式对专家进行慰问,加强与专家的联系,了解专家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五是我局设立了专家服务中心、留学人员联谊会和博士后联谊会,除了专门办理专家津贴、体检和健康疗养等工作外,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座谈会和联谊活动,及时将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向市领导汇报。我们将进一步积极吸纳您的建议,继续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专家服务工作,加强与专家的联系,进一步畅通专家和政府之间的渠道,及时将专家们的意见建议上报市委、市政府,也让我市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尊重、关心和爱护,发挥他们对重庆发展的重要作用。
  感谢您对我市人事人才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为我市的人事人才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建议,以指导和帮助我们的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