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8月25日前,市注管会办公室汇总、补充、完善审核材料,上报全国注管会及道路工程专业委员会。
6. 根据全国注管会统一安排,市注管会办公室组织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测试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㈤ 申报费用
依据全国注管会注工〔2003〕11号文件规定,考核认定申报费用为800.00元/人,由各勘察设计单位及申报对象报送申报材料时向市注管会办公室缴纳,由市注管会办公室代全国注管会收取,并统一开具财政非经营性收费凭证。
四、注册管理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日常工作由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市建委、市人事局、市交委对我市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注册和执业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各地人事、建设、交通部门应按职责分工通力合作,严格执行国人部发〔2007〕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共同做好我市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市注管会办公室地址及联系人
地 址: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市建委办公大楼16楼勘察设计处)
联 系 人:李克玉 龚佳程
邮 编:400014 电子邮箱: gongjc@ccc.gov.cn
联系电话:63670919 63672112 63671558(均带传真)
六、市人事局、市交委联系人及监督电话
市人事局:戴祯瑜 89077237
市 交 委:陈浚柳 89183145
本《通知》在重庆建设网(网址:http://www.ccc.gov.cn)、重庆勘察设计协会网(网址:http://www.cksx.org)和重庆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www.cqpa.gov.cn)、重庆交通网发布(网址:http://www.cqjt.gov.cn)。
附件1:《关于印发<
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8号)(略)
附表1:初审情况汇总表(略)
附表2:申报人员审核情况记录表(略)
附表3:申报人员个人申报材料审查一览表(略)
重庆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