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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认定2007年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的通知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认定2007年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企事业单位专利示范工作方案(试行)》京知局[2006] 106 号,经局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将联想(北京)有限公司等20家企事业单位认定为2007年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各专利示范单位应认真按照《北京市企事业单位专利示范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开展专利示范工作。经认定的专利示范单位自2007年2月12日起按《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金管理暂行办法》享受专利示范单位专利申请资助政策。

  附件: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名单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07年9月3日

  附件:
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名单

  1、中国科学院计算所

  2、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

  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6、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

  7、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

  8、北新集团建材股份公司

  9、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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