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户评定工作的通知
(渝扶组发[2006]8号)
有关区县人民政府:
对贫困户建档立卡,是落实扶贫开发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工作,是保证扶贫开发瞄准对象,坚持扶贫性的基本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重庆市委关于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关指示精神,我市将采取更多针对贫困农户的扶持措施,农村低保、贫困学生救助、贫困家庭子女中职教育、易地扶贫搬迁等,都要直接针对贫困人口。为此,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市农村贫困户开展评定和登记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重庆市二届十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进一步增强扶贫开发工作的针对性,确保如期完成《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重庆市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2-2011年)》确定的任务。
二、评定原则
(一)严格标准,瞄准对象。严格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贫困人口的界定标准,把真正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纳入建档立卡对象,使他们能够切实得到扶贫政策的扶持。
(二)控制规模,突出重点。对贫困户的评定既要控制人口数量的规模,又要把确定贫困人口的重点放在贫困村。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乡镇、村的贫困人口控制数量。
(三)村民参与,客观公正。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应体现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开展。要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确定建卡贫困户的全过程都要有群众参与,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的评定依据和方法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最终确定的建卡贫困户要进行公示公告。
(四)实事求是,简便易行。贫困人口调查数据收集必须从基础抓起,对贫困户进行认真调查,坚持原则,规避人为因素,认真审核,层层把关,确保准确、真实、可靠。各地要从实际出发,既要把贫困户准确地评定出来,又要科学合理地简化各种程序和手续,不增加农民的负担。
(五)绝对贫困人口要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根据市政府第八十五次常务会议要求,各区县在本次建档立卡工作中,要把绝对贫困人口的评定与全市开展的农村低保工作衔接,把绝对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三、贫困人口评定的范围及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