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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旅游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旅游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专项继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三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日)宣布失效或废止

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旅游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旅游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专项继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人发[2007]9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旅游局,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人事(教育)处,市旅游局各直属单位,有关企业、高校人事(继续教育)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旅游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旅游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05]73号)和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人发[2007]60号)要求,现将《重庆市旅游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专项继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人事局
重庆市旅游局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

重庆市旅游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专项继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建立一支适应我市旅游业大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不断提高其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旅游业发展重点专项规划通知》(渝府发〔2006〕112号)精神,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人发〔2007〕60号)要求,结合我市旅游经济发展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中央对重庆新时期经济发展的“314”总体战略部署为指南,有效整合现有教育培训资源,更好地为重庆旅游经济发展服务。围绕实施旅游精品战略、大项目带动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开展以提升能力和更新知识为主要目的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提高我市旅游业的整体竞争力。坚持“大旅游教育”的人才开发理念,营造旅游人才素质提高与旅游经济快速发展的良好环境,创新旅游人才培养激励机制,促进我市旅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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