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对排查出和下访中掌握的突出问题,要分清性质、原因,分门别类地加以研究解决。对有法律政策依据的诉求,要依法律按政策抓紧解决;对要求合理但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够完善的,要抓紧研究制定和完善政策规定;对应当解决而暂时没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主动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予以解决;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要采取灵活措施给予适当救助;对无理过高的诉求,要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
4.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信访事项责任主体。局办公室负责整个活动的协调督导工作,业务处室具体办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并负责政策调研、咨询及指导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带普遍性的突出问题,责任处室负责牵头调研提出政策建议和工作措施,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指导有关基层单位或人事部门处理;有关基层单位或人事部门负责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和稳控工作。对不属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责任处室可以按照《
信访条例》的规定,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或者代为转送有权处理的责任部门。
四、方法步骤
整个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排查阶段(4月下旬至5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排查工作任务,制定活动实施方案,为下访做好相应准备。
1.动员部署。5月中旬,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万名干部大下访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访活动准备工作。5月下旬,结合人事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2.集中排查。各处室按照渝委办发〔2007〕17号文件的要求,集中力量摸排各自业务工作涉及的信访问题。对排查掌握的矛盾隐患,逐件按诉求、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及采取的工作措施等要素进行登记,建立明细台账,做到情况清楚、依据明确、措施实在,于5月下旬送局办公室梳理汇总,报分管局领导审核后送市信访办。
3.政策准备。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业务处室要梳理相关政策,逐项研究提出规范统一的政策解答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审核把关;同时,认真做好与涉事单位或有关区县人事部门的对接,明确稳定责任,搞好业务指导,切实做好政策、方法和下访干部培训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