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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交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专项继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三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日)宣布失效或废止

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交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专项继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人发[2007]12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交通局(委),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人事(教育)处,  市交委委属各单位,有关企业、高校人事(继续教育)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交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交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05]73号)和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人发[2007]60号)要求,现将《重庆市交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专项继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交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专项继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重庆市人事局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重庆市交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专项继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05]73号)精神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人发[2007]60号)要求,结合我市“十一五”公路水路交通发展规划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照中央对重庆新时期新阶段建设发展导航定向的总体部署和全市大力实施人才高地建设战略任务的要求,按照“政府主导、行业牵头、条块结合、社会参与、单位为主、个人自觉”的组织形式,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围绕我市“十一五”交通发展规划,加强交通紧缺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人才的培养,不断提升建设交通、创新交通和服务交通的能力,为做好“三个服务”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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