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商贸流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专项继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2.专业技术培训
  采用专题培训的方式,其主要内容是:面向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就某一方面进行专业培训,特别是对现代流通技术及新兴行业技术等进行培训。
  3.专业技能培训
  针对全市商贸流通服务业的从业人员,包括 “一圈两翼”范围内的农民工,围绕建设城乡商贸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和率先在西部地区实现流通现代化的目标,开展商贸流通行业专业服务技能培训。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方式
  市商委在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协调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重庆市商贸流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专项继续教育活动。成立市商贸流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专项继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委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市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调商贸流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专项继续教育活动实施进度。
  (二)制度建设
  1.实行统计登记制度。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对商贸流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专项继续教育活动情况进行统计、登记和管理,并将有关统计报表及时报送市人事局。
  2.建立项目发布制度。及时将商贸流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专项继续教育活动的主要培训项目、科目指南、培训大纲、教材课件等在重庆市商委网、重庆继续教育网公开发布。
  3.建立质量评估制度。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建立商贸流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质量管理办法和工作规范,正确指导培训机构的教学工作,并对其培训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4.建立人才培养激励机制。鼓励商贸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各类继续教育活动。保障专业技术人才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80学时(其中参加公需科目培训不低于20学时)。
  5.完善继续教育考核制度。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各类继续教育活动的情况,记入本人的《继续教育证书》,作为其职业能力重要考核内容,并同岗位聘用和职务晋升相结合。
  (三)服务体系建设
  1.搭建服务平台。以重庆财经职业学院、重庆第一财贸学校、重庆市商务高级技工学校、重庆市商业教育培训中心为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专项继续教育活动的服务平台,积极为继续教育供需双方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和政策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商贸流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培训大纲,建立相关的教材库和师资库,实现继续教育资源优势互补和共享。
  2.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协调和汇聚全市辖区内商贸流通施教机构、行业协会、大型企业以及相关社会咨询机构等资源,面向行业提供高效、优质、规范的培训服务,创新校企合作培训商贸流通专业技术人才模式,在培育优势专业、打造特色专业、开发紧缺专业方面强化学科基础建设。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