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三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日)宣布失效或废止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高新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才专项继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人发[2007]15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科委、科协,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人事(教育)处,有关企业、高校人事(继续教育)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高新技术领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科学和技术发展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06]83号)精神,以及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人发[2007]60号)要求,我们制定了《重庆市高新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才专项继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人事局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重庆市高新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才专项继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高新技术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根据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科学和技术发展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06]83号)精神,按照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人发[2007]60号)要求,结合我市高新技术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对重庆新阶段发展的总体部署和大力实施科教兴渝、人才强市战略的要求,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为目的,广泛开展继续教育活动。从2007年至2010年,首先在新材料和生物医学专业组织开展专项继续教育活动,重点培训3500名左右的中高级复合型高新技术人才。通过专项继续教育活动,建立符合高新技术人才成长规律的继续教育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使高新技术人才不断得到与科技进步、岗位要求和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相适应的培养与训练,知识结构及时更新、创新能力全面提高,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