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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实施2007年“三支一扶”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实施2007年“三支一扶”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渝人办[2007]31号)


各区县(自治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4月12日,中央八部委在北京召开了200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根据会议部署,我市今年公开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500名,主要安排到三峡库区和有关区县(自治县)所属乡镇,服务期限为2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2005、2006、2007届重庆区域内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生和重庆区域外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含大专)重庆籍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不予参加“三支一扶”计划;
  4、身体健康;
  5、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
  2007年5月9日起报名,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
  请在市人事局、市教委网站下载《重庆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附件1),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带上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准备复印件一套),连同《报名表》,到指定地点报名。
  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持有被委托毕业生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原件。
  2005、2006届的毕业生报名时,请带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或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证明的原件(准备复印件一套)。
  五、报名地点
  设主城区和区县(自治县)报名点。主城区报名点设在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处,负责全市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报名工作。除主城区外的31个区县(自治县)报名点分设在相关区县(自治县)人事局(附件2),负责本地区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报名工作。
  六、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认真做好报名工作,并负责审查报名资格条件,及时报送报名材料和汇总表(附件3)。对不符合招募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市“三支一扶”办将取消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招募、选派和服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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