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人才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做好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保管、就业指导培训、就业见习实习、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大学生就业服务月等公益性服务工作,开展流动党员管理与服务,承办好政府委托的赴市外、港澳及国外紧缺人才招聘活动。
3、积极争取政府对人才公共服务建设的支持,解决人才公共服务经费问题,建立人才公共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4、探索建立社会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改革和完善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办法,逐步形成并实行集中、统一、规范的人才档案管理新机制。
㈦ 健全人才市场政策法规体系
1、加强对人才市场建设的规划和指导。贯彻落实《
行政许可法》、《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修订《
重庆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完善配套管理办法。
2、根据人才市场发展的需要,制定实施人才派遣服务实施办法、人才中介机构诚信记录管理办法、人才中介机构资质评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完善以法律法规为主体、以规章制度为补充的人才市场政策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推进人才市场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㈧ 加大人才市场监管力度
1、贯彻落实《
重庆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及其配套管理办法,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
2、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对人才中介机构实行资质评定与分类管理。健全完善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人才交流会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强化对现场人才招聘会、大型人才交流会等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管理。
3、建立人才市场执法队伍,切实提高人才市场监管水平。加强与工商、物价、劳动保障、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清理和取缔非法人才中介机构,严肃查处伪造档案、虚假招聘、乱收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㈨ 促进人才市场行业自律
1、加强全市人才市场行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和协调作用,支持引导行业组织开展培训教育、学习研讨等活动,加强会员之间的联系交流,积极为会员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
2、研究制定人才中介服务的行业标准和从业人员职业规范,发展标准化、规范化服务,建立科学的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开展行业创优评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