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事局办公室关于登记党政机关留学回国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
(渝人办[2007]59号)
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为了切实推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调动党政机关留学回国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留学回国人员在对外开放中的纽带作用,促进国际交流合作,我局拟全面收集我市党政机关留学回国人员的基本信息。现将有关登记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在国外留学、访问或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精通一门外语;具有学士或学士以上学位;我市市级党政机关在岗工作人员。
二、登记方式
由留学回国人员本人填写《重庆市党政机关留学回国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定后报送我局。
三、登记时间
请各单位于2007年8月10日前报送我局。
联系电话:市人事局国际交流合作处 89077269
传真:89077221
附件:
重庆市党政机关留学回国人员基本信息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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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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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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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色照片
2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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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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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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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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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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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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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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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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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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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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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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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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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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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熟练语种
| |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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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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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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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成
员
| 姓名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单位或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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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教育经历(大学起:学习时间、毕业学校、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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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简历(工作时间、工作单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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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组织)部门意见:
处长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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