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以
宪法和
公务员法、
行政监察法等法律为依据来制定,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制约性和可操作性。掌握《条例》,是贯彻落实《条例》的先决条件。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学习、宣传《条例》和人员培训的具体工作方案。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特别是领导职务公务员要带头学习《条例》,人事部门的同志要先学一步,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要把《条例》作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分层推进,逐级展开,力争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将我市全体行政机关公务员轮训一遍,增强广大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全面提升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水平。要按照学用结合的原则,加强业务骨干培训,不断提高做好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惩戒工作的本领和水平。要采取宣传周、知识竞赛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使广大人民群众正确掌握制定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和《条例》的主要内容,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并强化公务员相互之间的监督,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以实施《条例》为契机,加强党纪国法和纪律教育,切实抓好经常性的警示教育,使广大行政机关公务员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
三、严明纪律,严格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
严明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是正确实施《条例》的必然要求。各区县(自治县)人事部门、市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法规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真正实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要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维护国家宏观调控的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推进机关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委托等行为,依法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政执法行为,防止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公共资源违法乱纪、谋取私利;严肃查处环境保护、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着力解决行政机关公务员滥用权力或行政不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建设楼堂馆所,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行为,降低行政成本,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