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开展廉政警示谈话。针对群众的反映个别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形势,有针对性的对局内干部进行廉政警示谈话。谈话的重点是管钱、管物、管人和负责考录、安置、调动、评职、评残等重要工作岗位的人员。要教育引导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同志珍视改过自新的机会,在市委、市政府规定的时限内,主动向党组织作出说明,争取宽大处理。要研究制定符合我局实际的相关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教育干部。
五是举办反腐倡廉形势专题报告会。结合宣讲十七大精神,局机关举办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会。邀请十七大代表或专家学者做反腐倡廉形势报告,进一步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市委、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和有关规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反腐败形势,增强反腐败信心。
三、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人事工作中的腐败现象
作为推进人事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局机关要加强对建立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的探索,依据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人事人才工作实际,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人事部门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具体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一是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要进一步抓好2007年局级领导和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责任制的落实。局、处领导干部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要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人事业务工作总体安排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要进一步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工作。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解决,甚至出现腐败问题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报告、谈话、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五项制度。要细化考核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年终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局机关和各处室(支部)对各项监督制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着重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行使权力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不断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加强制度的系统性,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要切实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进一步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要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严格坚持教育、制度与监督惩处并重的方针,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做到查处一个,教育一批。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以赌博和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和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借节假日、婚丧嫁娶、过生日、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等收钱敛财行为,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及时清理纠正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