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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失效]

  ㈠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并有长期合作积极性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益性组织等;

  2.申报单位应具有一定行业或区域代表性,有较强的见习任务承担能力,能持续提供具有一定管理(如人事、行政、营销、客服等)、技术含量(如工程、测绘、化工、医药、机械、电子、计算机、通信、电气、建筑等)的见习岗位,且见习岗位数量每年原则上不少于20个;

  3.申报单位应具有一定规模的见习场所和完善的培训体系、管理规范,能满足就业见习和培训的需求。

  ㈡ 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登陆重庆人才公共信息网(www.cqrc.net)、重庆大学生就业网(www.cqxsjy.com)、重庆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cqbys.com)、重庆劳动力市场网(www.cq.lm.molss.gov.cn),进入【就业见习】专栏,下载《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附件1);

  2.申报单位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表格,注明见习岗位名称,学历、专业要求,拟招收见习毕业生数量及见习时间等,附单位简介及相关资料(企业单位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组织及其它公益性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市人事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教委、市劳动保障局考察申报单位提供的就业见习岗位、工作环境等。经考察合格,正式确定为见习基地并授牌。

  五、见习报名

  ㈠ 报名对象

  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重庆籍未就业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㈡ 报名程序

  1.毕业生登陆重庆人才公共信息网(www.cqrc.net)、重庆大学生就业网(www.cqxsjy.com)、重庆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cqbys.com)、重庆劳动力市场网(www.cq.lm.molss.gov.cn)查找相应的见习岗位;

  2.毕业生持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等材料直接到见习基地报名。符合条件的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者由见习基地安排见习,安排时应优先为困难家庭(主要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和“低保户家庭”等)毕业生提供见习机会。

  3.由协调小组核定分配当年接收见习毕业生名单及数量,见习基地在毕业生参加见习之日起5日内,将见习毕业生名单报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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