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市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复函
(渝人函〔2007〕285号)
民盟重庆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采取措施,切实降低大学生就业成本的提案》(第104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教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不断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
一是按照渝委办发〔2007〕16号文件要求,我们已初步建成信息覆盖40个区县(自治县)的“重庆人才公共信息网”和“重庆大学生就业网”,两网已实现数据统一、资源共享,与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其他省、市政府所属人才网站、劳动力网站、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进行链接,集中发布大学生就业岗位信息,形成区域性就业信息和全国就业信息的互动;二是建立并完善市、区县(自治县)人才市场、大学生就业市场、劳动力市场的二级服务体系,尽快实现三个市场的融会贯通,形成“市场共建、信息共享、服务统一”的就业服务体系,努力为大学生提供便捷、有效的就业信息。
二、大力提升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的工作水平
随着高校毕业生的日益增加,我市各高校现有的就业指导部门在人员配备和工作经费等方面,已经不能满足就业指导工作的需要,因此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的质量难以得到保证。为了使各高校加大对就业指导机构的建设力度,市教委已通过开展就业工作评估以及评优等方式,引导和督促高校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机构建设。同时,加大对就业工作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其素质,并配合教育部开展职业指导师专业化培训,力争在3年内实现全市高校就业工作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进一步提高我市各高校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水平。
三、加大监管力度,规范人才市场
一是尽快修订出台《
重庆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对已不符合人才市场管理的条款进行修改;二是每年定期协同工商、劳动、公安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人才、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无证经营、非法经营的“黑”中介,严厉打击应聘、招聘过程中的各类欺诈行为;三是继续开展“全市人才中介服务执业资格”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加强人才中介从业人员管理,规范人才市场秩序;四是在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设立“毕业生服务窗口”及维权绿色通道,公布监督电话,及时解决大学生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