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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申报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和出口基地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2007修改)

  (一)完成时限。各单位应在5月31日前将有关资料分别报送市外经贸局和发改委;5月25日前,由市外经贸局为申报牵头单位,负责汇总和收集各单位有关资料,与发改委协商,聘请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中介机构撰写出口基地申请报告;待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的正式申报文件下达后,在15-20日内完成出口基地申请报告初稿,报申报工作小组审议;在10日内修改形成送审稿,报市领导审定;在文件规定时间内定稿,以市政府名义将申请报告呈送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
  (二)联络员的主要工作。积极配合工作小组开展相关工作,认真组织资料收集、数据汇总工作,及时将有关材料和数据报工作小组。

  基地申报工作联络员名单

单位

姓名

电话

市外经贸局

江榕(处长)

81080870

刘旭(副处长)

88902186

王德胜

88902889

市政府办公厅

庾伟健

83123417

市科技局

朱东燕(处长)

83124728

市发改委

周青峰(处长)

市经委

李为民(处长)

83123926

市财局

梁淑贤(副处)

83353405

南沙区政府

曾镭(副局长)

84986058

萝岗区政府

林加源(副局长)

37580438

花都区政府

邓树坚(副局长)

36831072

广汽集团

欧阳惠芳(部长)

83150232

东风日产

赵鑫(部长)

86869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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