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撰写广州市申报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专题报告(外经贸局、发改委负责);
(二)市政府及各部门扶持政策措施的收集汇总(外经贸局负责);
(三)2010年、2015年广州汽车产业发展规划、资金支持情况。包括:区域布局、产业集群、投资效益分析、发展前景等(发改委负责);
(四)汽车工业园区建设情况。包括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在辖区经济中所占比重,2004-2006年产值及增加值、上缴利税情况;基础设施建设;区内近几年出台的扶持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优惠措施;配套服务及投入;研发中心建设;发展汽车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及带动情况;利用周边地区(佛山、肇庆、珠海)汽车配件生产的优势,促进园区产业发展情况(南沙区政府、萝岗区政府、花都区政府负责)。
(五)财政扶持情况(市财政局负责)。
1.2004-2006年间,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不低于1亿元的资金用于对汽车产业的支持,包括产品研发、品牌培育、开拓国际市场、技术认证等,但不算基础设施的投入。
2.市财政出台扶持汽车产业发展的措施、意见;对南沙、萝岗、广汽集团等重点区、集团扶持措施中,与推进汽车产业及零部件产业发展相关的措施等。
3.汇总近3年有关委、办、局及各区、县级市、开发区财政局出台扶持与推进汽车产业及零部件产业发展相关的财政扶持措施及扶持资金数额等。
(六)拟推荐为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企业的名录,这些企业(10-15家)近3年的产品生产规模、技术水平、研发能力、技术创新、品牌拓展情况,以及财务指标、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贸委负责、广汽集团、东风日产协助)。
(七)近3年汽车及零部件产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情况,及政府相关部门支持情况。包括研发中心建设、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研究开发、自主品牌的培育和扶持、汽车电子等高新技术研发、以及政府的项目支持等(科技局负责)。
(八)广州汽车及零部件出口情况分析。包括近3年出口规模、出口市场、出口品牌建设、重点企业、汽车及零部件出口情况分析等(外经贸局负责、南沙区政府、萝岗区政府、花都区政府协助)。
(九)汽车学院的基本情况以及学院建设和发展情况,包括投入经费、师资力量、教学水平、开设专业、承担研发项目、培养人才等方面情况,以及相关教育情况(花都区政府)。
(十)穗港两地开展汽车产品生产和国际市场售后服务合作(广汽集团负责)。
三、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