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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股工作的意见

  三、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软环境,吸引外商如期进资,增资扩股
  (一)发挥外经贸部门在“大通关”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主动协调海关、检验检疫、口岸、港口、国税、外汇等有关部门,提高口岸工作效率,为吸引外商按期进资、尽早进资、增资扩股创造宽松的投资环境。
  (二)主动建立各级外经贸部门与用电管理部门的外商投资企业用电协调工作机制,每月定期联系沟通。对增资扩股规模大、产值高、耗能低的大型企业,及时上报市外经贸局统一向市供电部门协调,争取在用电管理上给予扶持。通过重点解决企业增资扩股后,因用电不足无法达产等问题,增强企业增资扩股的信心。
  四、抓好工业园区和重点产业的配套,拓宽企业增资扩股的载体
  (一)发挥加工贸易工业园区集聚和示范效应,重点抓好广州科学城IT产业,南沙开发区和出口加工区汽车产业,番禺和花都珠宝首饰产业、新塘牛仔服装、花都皮具等特色加工基地建设,形成产业集群和加工配套,为增资扩股,以商引商提供良好的载体。
  (二)围绕我市汽车制造、光机电产品等支柱产业,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支柱产业关键部件、零配件的配套生产项目,已设立配套生产项目的企业延长产业配套的链条,增加配套产品的种类,扩大配套产品的生产规模,实现增资扩股。
  (三)促进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企业开发自主品牌,在开发自主品牌的过程中,投入新的设备和技术,促进增资扩股。
  五、各外经贸部门要切实增强对增资扩股工作的责任感,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制度
  (一)建立重点区域联系工作制度,各区、县级市、开发区、加工区、保税区外经贸部门应加强领导,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增资扩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点企业在增资扩股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保证企业增资扩股的顺利进行。每季将增资扩股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股情况统计表》上报我局(加工贸易处)。
  (二)各外经贸管理部门应积极参与招商引资、以商引商工作,把督促企业履约出资、鼓励增资扩股工作贯穿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后期管理全过程。
  (三)围绕全市吸引外资的中心工作,加强外资政策的学习和调研,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增资扩股、以商引商的工作新思路,为完成外经贸的工作目标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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