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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印发广州市外经贸局扶持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措施的通知

  (九)鼓励和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参与我市的各项招商引资活动,鼓励民营企业以品牌、技术、专利、资金等优势与外商开展合资合作。民营企业向外商出让部分股权的,可按规定转为合资、合作企业,外资股权占25%以上的,享受外资企业优惠政策。

  三、提升外向型民营经济的素质和水平
  (十)引导民营企业培育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的市场竞争能力。鼓励企业在国际市场的运行机制下,按照国际惯例和市场规则合作、竞争和发展,改变过去长期在国内市场的思维定式,建立适合国际市场的商业模式,掌握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手段、方法和技巧。促进民营企业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广泛使用,帮助企业利用信息化改变传统的市场交易形态,以信息化掌握主动权,获得国际市场营销信息、降低成本、快速满足客户个性化的要求,以实现差别化竞争优势,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有力地推动出口的扩大。
  (十一)推动民营企业创立自主知识产权和开展品牌经营。引导民营企业重视商标的注册、专利的申请工作,引导企业到重点海外市场注册商标和进行国际标准认证,提高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和管理水平。维护经营秩序,依法保护名牌,抵制侵权行为,保护企业创品牌的积极性。在各类出口资金安排、广交会及出国展的摊位配置、配额分配等方面向名牌出口产品倾斜。
  (十二)加强民营企业外贸人才队伍建设。为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民营企业家出国考察和开展国际交流创造条件。运用财政扶持外贸出口资金向社会教育机构购买专业课程,为广州本地的民营企业培养人才;有计划的举办或与其他有关部门举办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进出口综合业务培训,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和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分行业、有目的的组织民营企业代表团实地考察国外市场;组织民营企业开展中外对口交流活动。
  (十三)提升我市外向型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高民营企业的管理意识,理顺产权关系,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注意克服自身的家族引力和缺陷,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合资合作、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等形式建立开放和多元的产权结构,推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扶持民营进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进行管理体系认证,规范对外向型民营企业的管理,建立民营进出口企业的档案管理和信用管理系统,根据商务部的统一安排,做好诚信企业资格认定和推荐工作,推动民营进出口企业规范经营,诚实守信,提倡正当竞争,全面提高外向型民营经济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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